業務簡介
財政國庫集中支付業務是指地方財政部門根據預算單位支付申請,經規定審核機構審核后,向銀行簽發支付指令,將資金通過單一賬戶體系支付給收款人的制度
業務要素
1、財政國庫集中支付業務包括財政授權支付和財政直接支付兩種方式。
(1)財政授權支付是指財政局將各預算單位報備審批后的經營費用額度一次或分次撥付給預算單位,并同時通知代理銀行,由預算單位在額度內自行支配款項使用的一種方式。
(2)財政直接支付是指財政局在審批同意各預算單位的費用申請后,將款項直接撥付給收款賬戶,中間不經各預算單位賬戶過渡的一種款項支付方式。
2、財政國庫集中支付業務有利于加強財政監督管理,提高支付效率。
服務對象
適用于在我行開立單位結算賬戶的財政預算單位。
服務渠道
通過銀行網點柜面辦理。
需要材料
1、我行營業網點與財政部門簽訂代理財政國庫集中支付業務的協議;
2、財政部門或預算單位在我行營業網點開立財政國庫集中支付的零余額賬戶;
操作流程
1、財政部門或預算單位到我行營業網點開立零余額賬戶;
2、預算單位在財政部門為其核定的預算額度內辦理支付業務,或由財政部門主動根據其業務需要向我行出示支付憑證,辦理付款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