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遼寧省銀行業金融機構個人賬戶分類分級管理自律公約》、《丹東銀行電子銀行業務服務協議》等文件要求,我行將調整互聯網渠道服務范圍,具體如下:
一、本公告所涉及的互聯網渠道:手機銀行、個人網上銀行、微信銀行-掌上銀行。
二、本行提供互聯網渠道服務對象為年滿16周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能夠熟練操作互聯網設備的自然人。
三、本行提供的互聯網渠道服務,所有業務必須本人操作,嚴禁出售、轉讓、租借、授權他人使用。
四、我行將采用必要的通用生物識別技術(人臉識別、指紋識別等),在我行互聯網渠道服務的部分業務中對客戶身份進行核實驗證。
五、我行將結合客戶的職業、學歷、年齡、資金用途等,給予客戶不同的互聯網渠道交易額度。如無法滿足客戶交易需求,可與開戶行聯系。
六、移動終端支持設備:
1、IOS系統要求:9.1及以上且系統未獲取root權限。
2、安卓系統:5.0及以上且系統未獲取root權限。
丹東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