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戶:
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布的《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的規定,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國范圍內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以下簡稱“營改增”)試點,其中金融業的營業稅納稅人亦被納入試點范圍,由繳納營業稅改為繳納增值稅。為此,丹東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我行”)將就自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客戶處取得的相關應稅收入向其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以下簡稱“專用發票”)。
若貴單位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且需取得我行專用發票的,可至貴單位開戶網點辦理增值稅涉稅信息補錄手續,并可于信息補錄成功后,就貴單位符合相關稅收法規規定的業務支出,持《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申請表》、業務回單以及經辦人身份證明等至我行的營業網點申請開具專用發票?,F將相關手續辦理流程公告如下:
一、增值稅涉稅信息補錄手續
1、增值稅涉稅信息補錄所需材料
若貴單位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且“營改增”后需從我行就符合條件的業務支出取得專用發票,需持填妥的《增值稅涉稅信息新增及變更表》以及下列文件,至貴單位的開戶網點辦理增值稅涉稅信息補錄:
(1)企業身份證明文件:
已完成“三證合一”且已經完成納稅人識別號信息變更的:《營業執照》原件
未完成“三證合一”或已經完成“三證合一”但未完成納稅人識別號信息變更的:《營業執照》及《稅務登記證》原件
(2)一般納稅人身份證明文件(敬請參考《增值稅涉稅信息新增及變更表》填表說明,并根據貴單位“三證合一”登記辦理進度及納稅人識別號信息變更情況自行確認應提供的證照類型):
《一般納稅人資格證書》原件
蓋“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戳印的《稅務登記證》原件
《納稅人資格認定書》原件或認定一般納稅人的《稅務事項通知書》
主管稅務機關發放用于核定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稅務事項通知書》原件
可證明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材料原件,如加蓋主管稅務機關印章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登記表》原件
2、若貴單位的增值稅涉稅信息發生變更,需重新填寫《增值稅涉稅信息新增及變更表》并至開戶網點辦理信息變更手續。
3、敬請貴單位及時按上述流程進行增值稅涉稅信息補錄及變更手續,如因貴單位逾期辦理或未按上述要求真實、準確、完整的提供文件等原因導致專用發票開具延誤進而影響貴單位后續專用發票抵扣的,我行不承擔任何責任。
4、如貴單位擬于我行辦理新開戶手續,請貴單位在辦理開戶手續的同時,按照上述要求提供相關材料并辦理增值稅涉稅信息錄入手續。
二、專用發票開具及領取手續
1、貴單位于我行完成增值稅涉稅信息補錄的前提下,發生相關業務支出付款后,即可向我行申請開具專用發票。
2、貴單位申請開具專用發票時,經辦人須持其身份證原件、填妥并加蓋貴單位公章或在我行預留印鑒的《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申請表》及業務回單及復印件,至我行各營業網點辦理。
3、我行將按我國相關稅收法規規定,對貴單位提交的《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申請表》和業務回單(復印件留存)進行審核,經審核無誤后將為貴單位開具與我行服務內容相符的專用發票,并按《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申請表》上的聯系方式與貴單位聯系確定取票事宜。
4、敬請貴單位在指定時間內,由貴單位的經辦人持其身份證件原件,至原申請網點領取貴單位的專用發票。為保證貴單位的發票安全,我行將暫不提供發票寄送服務,敬請諒解。
5、《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申請表》等相關申請表格及填寫說明可在丹東銀行官方網站下載或至營業網點現場獲取。
附件: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涉稅信息新增及變更表.
丹東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5月1日